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加强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,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出台《关于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》,秉持“刀刃向内、自我革新”原则,以“四十条”硬核措施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责任不落实、整改不到位、执行不彻底的本系统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责。
《细则》的出台是深入推进全系统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力举措,在坚持“严格要求、实事求是、权责一致、惩教结合、能级管理、分级负责、依靠群众、依法有序”原则下,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,以实打实的硬核举措全力推动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,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,切实提升行政服务效能,不断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,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力量。